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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最後更新:2026 年 10 月 21 日

一、七天猶豫期

二、不適用七天猶豫期的商品
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以下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:

未拆封、包裝完整的商品仍適用七天猶豫期。以上例外商品若有瑕疵(見第三點),仍可申請退換貨或退款。

三、商品瑕疵處理

四、申請方式

  1. Email 至 cs@minimarkit.com,註明訂單編號與退換貨原因。
  2. 我們會在 1–2 個工作天內回覆,並告知退回方式。
  3. 請勿未經聯絡直接寄回,以免無法辨識訂單。

五、退貨運費

六、退款方式與時間

七、聯絡我們